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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明中叶有人把流传在民间的包公故氏搜集起来,夹杂上史书杂记的材料,编成了一部包罗百件讼案的话本集——《包孝肃公百家公案演义》。这是我国第一部短篇公案小说集,据孙楷第先生在《中国通俗小说书目》题记中云,“此《包公案》祖本。”是书与戏曲的关系极为密切。卷五《乌盆子》即元剧《盆儿鬼》故事,仅改变了人物姓名。卷七《桑林镇》系受传奇《抱妆盒》的影响。卷七《狮儿巷》一案,则受元剧《生金阁》的影响。整个作品的内容大量是琐碎的断狱、折狱、妒杀、奸盗、夺产等,都是社会丑恶现象的罗列,掩饰了对黑暗的社会政治、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的批判,回避了阶级斗争的现实。且往往杂以神妖鬼怪,迷信色彩浓厚,情节曲折离奇,完全成为麻痹人民斗志,散布清官幻想的东西。这说明,明代有关包公的文学作品,其进步意义已成为强弯之末,封建统治阶级已经有意识地利用清官形象来为巩固、美化其统治服务了。
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萌芽,封建地主经济面临着变革的前夕,封建的专制集权政治即将崩溃,封建统治阶级在生产力上已经不能起推进作用,阶级关系到了白热化、表面化的程度,白莲教、天理教、太平天国等起义接连不断。在这种形势下,大量的清官戏如包公戏、施公戏、彭公戏陆续出现。据道光四年(1824)庆升平班戏目里演出的施公戏就有十五出,包公戏也有九出,即:《琼林宴》、《三侠五义》、《遇后》、《打龙袍》、《花蝴蝶》、《乌盆记》、《铡包勉》、《陈琳抱盒》、《栲寇成玉(承御)》(5)。这时的包公戏及其它公案戏,出现了一种值得注意的新动向,即加进了一批所谓“侠义”人物,具有了“清官+侠义”双重性质。如包公欢中的南侠、北侠,施公戏中的黄天霸,彭公戏中的黄三太等。这些戏剧的内容无非是歌颂清官为皇帝效忠,拉拢侠义之士,打入起义队伍,争取绿林人物变节投降,来巩固封建统治。这类戏的笔墨重在鹰犬上,清官已经变成受人摆弄的木偶。
晚清时产生了有关包拯的最著名的文学作品——《三侠五义》。该书乃根据清道光年间著名说书艺人石玉昆说唱的《龙图公案》唱本编订而成的。有一《赞昆》的子弟书,称赞石玉昆说书之盛况:“曾到过关闭多年杂耍馆,红牌斜挑破园门。出入多人如蜂拥,我暗猜疑听书何必往来频。进园门一望园中本坐满,到屋门偏观座前有千人。”当时乐善堂抄卖他的唱本,“按段抄卖,另有目表,要者定写”(6)。有诗云“编来宋代包公案,成就当年石玉昆”(7)。可见在市民群众中影响之大。该书中包公的形象,已经被歪曲、削弱得不成样子。前半部虽然也写他不畏权势,敢铡皇亲国戚,但后面就变成招封“御猫”,收服“五鼠”,率领侠士们去镇压叛乱了。他鼓吹忠君思想、奴才思想和变节行为,已经变成了为统治阶级招降纳叛,消磨人民斗争意志,效忠封建王朝的宣传工具。鲁迅先生论述《三侠五义》及其续书时说:
这等小说,大概是叙侠义之士除盗平叛的事,而中间每以名臣大官,总领一切。……其中所叙的侠客,大半粗豪,很象《水浒》中底人物,故其事实虽然来自《龙图公案》,品源流则仍出于《水浒》。不过《水浒》中人物在反抗政府;而这一类书中底人物,则帮助政府,这是作者思想的大不同处,大概也因为社会背景不同之故罢。这些书大抵由于光绪初年,其先曾经有这几回国内的战争,如平长毛,平捻匪,平教匪等,许多市井中人,粗人无赖之流,因为从军立功,多得顶戴,人民非常羡慕,愿听“为王前驱”的故事,所以茶馆中发生的小说,自然也受了影响了。(8)
这些话精辟地阐述了此种小说产生的时代背景,同时也道出了侠士们的阶级实质。此书是在民间流传最为广泛的本子,直至今天仍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在戏曲舞台上,大量的包公戏仍然是演出《三侠五义》的剧目,有些作者新编包公戏,也仍然从此书中汲取素材和故事情节。
我认为,清代有关包公的戏剧和小说,已经不再象元代那样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意义了,变成了封建统治阶级用以麻醉人民,诱骗群众,为巩固封建统治卖命的封建文学,已经走向了它的反面,变成了包公戏的末流。不少毒素严重的剧本如《探阴山》、《包公判双钉》等,解放后即为文化部宣布停演。当然,清代一些地方戏中,包拯的积极精神仍然存根产生了一些较为优秀的包公戏,如《铡美案》、《下陈州》等。
以上我们大略地叙述了包拯其人和包公戏的产生及其发展变化的状况。可以看出,包公戏与“水浒戏”、“三国戏”一样,与其它文学形式如传说故事、话本小说、长篇演义小说是互为作用,互相影响,互相丰富的。它们大体上都经历了这样的发展过程:历史记载——传说故事——话本小说——戏剧(创作阶段)——长篇演义小说——戏剧(改编阶段)。在这个发展中,包公的形象在不同时代,也有着不同的特点,这是因为后人利用前人的创作,总要把本时代的思想感情、本时代的社会问题,渗透进去,通过艺术形象的褒贬,反映他们阶级的好恶爱憎,这是时代的阶级斗争形势所造成的。
包公戏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流传了几百年。在相当程度上适应和满足了人民的审美需要。如上所述,传统剧目中的包公戏,就其思想倾向来说,有民主性的精华,也有封建性的糟粕,良莠并存,交揉杂错,情况相当复杂。当然,对于包公的形象,我们还是应持肯定的态度,民间艺术家们通过包公形象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爱憎,无疑是进步的、积极的,是符合人民愿望的。包公那种不畏权贵、铁面无私地同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刚正不阿、清廉正直、善于体察下情的优秀品德,至今仍然值得我们效法和崇敬。这份宝贵遗产,还有待于我们戏剧工作者认真地做推陈出新地创造性地整理、改编工作。切不可为了“票房价值”,就不加区别地一哄而上,利用包公的巨大影响,胡编硬凑,致使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而弄巧成拙,使得包公“黑”头着粪,破坏其性格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