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是偶然的,死是必然的,此乃自然规律。但中国人都是现世观,执著于今生今世,千方百计地追求生命的无限延长,所以,人们讳言一个“死”字。同时,出于礼貌,对于先亡者也不直言其“死”,于是就根据死者的社会地位、年龄、死因、宗教信仰等不同情况,创造出一系列的说法,而且被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所认定。 (一)古代根据人的社会地位,对“死亡”各有其名称。《礼记》谓天子死为“崩”;诸侯死为“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清代,对于王、公、侯、伯的世爵之死,称为“薨”;有官职,有名望的人死曰“卒”。 (二)根据人的年龄。不满20岁死亡的谓之“殇”。此又分为三类:8~11岁死者为“下殇”;12~15岁死者为“中殇”;16~19岁死者为“上殇”。但男子已订婚,女子已许嫁者则不为“殇”。青壮年死者谓之“夭亡”,但于讣告上均写“疾终”,引魂幡、《荐亡文疏》上均写“云终”、“告终”。老年死者谓之“寿终”。如系家族最高长辈,男加“正寝”,女加“内寝”字样。故后世“正寝”二字已成为死的代名词。 (三)根据人的死因。为某种事情舍命者谓之“殉”,如为职责因公而死谓之“殉职”;战争中死于阵地者谓之“阵亡”,现作“牺牲”。死于外地谓之“客死”。死于非命谓之“凶死”等等。 (四)根据人的宗教信仰。和尚死谓之“圆寂”、“示寂”;喇嘛死谓之“涅槃”;道士死谓之“羽化”;基督教教徒死谓之“归主”;回民伊斯兰教教徒死谓之“无常”等等。 (五)民间对死的敬称(礼貌用语)。有借道家的“仙逝”、“返真”、“登遐”者;有引用阴阳家“就本”、“星殒”者;一般称人死为“辞世”(与世长辞)、“过世”、“去世”、“逝世”,“作古”;在吊唁时见之于书面的一律称“千古”;灵牌、引魂幡上一律写“已故”。 (六)北京民间土语、俏皮话(非礼貌用语)称死者有不同说法。如“见阎王爷去了”;“撂挑子了(言已放下人生重担)”,“听蛐蛐儿叫唤去了(言已人土与秋虫为伴了)”,“嗝儿屁着凉了”、“翘辫子”、“踹腿”、“蹬腿儿”等等。但多具有贬义,不能用在丧礼和其他正式场合上。
老喜丧
何谓“老喜丧”?《清稗类钞》“丧祭类”载:“喜丧”,“人家之有丧,哀事也,方追悼之不暇,何有于喜。而俗有所谓喜丧者,则以死者之福寿兼备为可喜也。”老北京人谓“喜丧”是“福寿全归”(“全”字应作“圆满”解)。即全福,全寿、全终。此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一)全福。生前自家门内确系“螽斯衍庆”,人丁兴旺,形成一大家族。本身是大家族的家长,甚至已被尊为祖者。 (二)全寿。亡人满八九十岁,甚至突破百岁大关,最低也须超过“古稀”(七十岁)之年。年纪越大、越老,越符合“喜丧”的条件。故其全称为“老喜丧”。 (三)全终。亦称“善终”,意为圆圆满满地结束了一生。民间以为,死者生前积德行善,广做功德,临终则不受病痛的折磨,甚至“无疾而终”,自然老死。此即被视为“喜丧”的根本条件。如果只具备上述第一、二两项条件,但不是正常死亡的,如意外的天灾人祸致死,则不能算作“老喜丧”。 按老北京的风俗习惯,年高有福、有寿的老人死后是否按老喜丧发送,主要是听取已出门子的“姑奶奶”们的意见。至于老喜丧丧礼的内容与形式并无定制,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
守制
守制是封建时代的丧礼名。父、母死,正在穿孝期间须遵守儒家的礼制,谓之“守制”,俗说“守孝”,亦称“读礼”。其家门门框的“堂号”上贴一蓝纸(或白纸、或米色纸)条子,上书“守制”字样。守制期间,孝子须遵礼做到如下几点: (一)科举时代,不得参加考试。 (二)不缔结婚姻(不娶不聘),夫妻分居不合房。 (三)不举行庆典。如不能庆寿(办生日)、给小孩办满月或百日等。 (四)新年不给亲友、同僚贺年,并在门口贴上“恕不回拜”的字条(有于过“破五”方往贺,但不拜叩的)。汉人过年时,在门楣上贴上蓝灯花纸的挂签,贴蓝对联,上书哀挽行孝之词,如“未尽三年孝,常怀一片心”。有门心的一律贴蓝纸,上书“思齐思治,愚忠愚孝”,以代替“忠厚传家、诗书继世”之类的对联。 |